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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箐山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大箐山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0 00:00来源: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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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箐山县2021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1年,大箐山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法治大箐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宏伟蓝图”谋篇布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促进程序规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现将大箐山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县政府共有审批部门24个,服务大厅窗口23我县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已经开通使用,全县服务窗口单位已经集中开展便民服务。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713项,其中,行政许可330项、行政给付71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确认205项、行政裁决11项、其它权力74县政府及部门没有违反规定擅自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情况;不存在县政府及部门对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进行审批或者搞变相审批的情况;不存在县政府及部门已纳入行政许可平台办理的事项,仍然多头受理与办理的情况。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在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内公开。县政府及部门窗口办理指南、示范文本健全。县政府及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单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事前必须经过县司法局法制部门合法性论证,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采取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再进行审

核、发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全县各行政机关将本部门拟以政府名义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司法局备案,保证了全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且及时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大箐山县坚持规范性的备案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按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县政府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项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行政决策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全年未发生违法决策情况。支持法律顾问充分履行职能,利用专业优势,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防范法律风险。一年来,法律顾问共草拟、修改、审核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120余份,在招商引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全程提供合法性风险性审查,切实维护好县委、县政府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推动随机抽查工作。我县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部署,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执法部门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考试1次,全县执法单位有23个,参加网上培训执法人员28人,参加执法考试的执法人员28人,经过第三批考试,全县现共有177人考核合格后,进行黑龙江省电子执法证下载现已用电子执法证持证上岗执法。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我县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和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的情况。全县所有罚款都通过银行进行收缴后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按规定支付执法部门使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坚持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县各部门分别制定各自的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详细分解制定党组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第一责任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坚持挺纪在前、预防为主,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建立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二是促使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三是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县长热线电话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年以来,县长热线电话咨询84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平均办理时间1.5天,办结率100%。

四)我县能够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2021年未收到市政府下发的《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县能够及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予以受理,并能够依法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开展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上级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为高效、准确、及时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按照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大箐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存在干预和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行为,行政应诉能够按有关规定出庭应诉。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突出统筹协调,以法治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

发挥依法治县办设在司法局优势,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牵头推动召开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次会议,编制工作要点,督促做好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法治培训促提升。广泛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为政务服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组织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学习了《宪法》《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完善促改善。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执法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严格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四)加强法治监督,监督明晰促规范。围绕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运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监督。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效有序推进。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开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3412348;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在1011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预约法律服务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确保法律援助律师每周值班一天,全年大箐山县为困难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20人次;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35人次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14件次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振兴乡村(林场)、法治同行”等专项法律宣传活动 8次;发放便民卡2000余张,法律宣传资料7000余份

(六)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进一步深化诉调、检调、访调、劳调对接多元调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89件,预防纠纷164件。调解案件85件,调解成功72件,其中司法确认67件。

(七)以疫情防控为主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大箐山县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作为法治宣传的重中之重,以大箐山县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构建“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营造法治箐山良好舆论氛围。抓住关键问题和关键节点,结合普法工作特点,瞄准宣传节点,积极开展普法系列活动。通过线上普法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平台、MAKA、H5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与线下条幅、普法宣传单、电子屏、村村通广播、电视专栏、流动宣传车、社区法治宣传音箱等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做好《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制作条幅40余幅,法律大集2次,送法下乡2次,入户走访10余户,法律知识讲座2次,印发宣传手册5000余册,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益群众3000余人。

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县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形成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20219月份印发《法治大箐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县政府按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同时,将县委书记、县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虽然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整体意识树立不牢固,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服务。

二是因行政区划和机构改革等原因,依法治县办任务和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职能职责全部划归司法局承担,由于人员转隶少,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直接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推进缓慢。

十、下一步打算

2022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十”规划的起步之年,我县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大力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动项目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领域精准放权,着重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二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制度规定。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结案制度。

四是紧密围绕全县普法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环境。

五是强化依法行政指导和督促考核。加强对各镇、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促进政府法治常态化监督。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箐山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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