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0年,大箐山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目标任务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大箐山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我县政府共有审批部门23个,服务大厅窗口17个;由于我县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尚未开通使用,待使用后将整合全县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便民服务。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218项,其中,行政许可153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确认33项、行政裁决2项、其它权力2项;县政府及部门没有违反规定擅自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情况;不存在县政府及部门对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进行审批或者搞变相审批的情况;不存在县政府及部门已纳入行政许可平台办理的事项,仍然多头受理与办理的情况。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在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内公开。县政府及部门窗口办理指南、示范文本健全。县政府及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单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事前必须经过县司法局法制部门合法性论证,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采取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再进行审核、发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全县各行政机关将本部门拟以政府名义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县法制办备案,保证了全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且及时依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大箐山县坚持规范性的备案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按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县政府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项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行政决策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全年未发生违法决策情况。制定了《大箐山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大箐山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办法》,2020年,按照对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工作要求,聘请司法局副局长兼任县政府法制顾问,全年共起草、审查合同共计88件,参与政府重大决策28件,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推动随机抽查工作。我县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部署,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执法部门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考试1次,全县执法单位有23个,参加网上培训执法人员28人,参加执法考试的执法人员28人,考核合格后,给予发证,持证上岗执法。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我县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和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的情况。全县所有罚款都通过银行进行收缴后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按规定支付执法部门使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我县能够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2020年未收到市政府下发的《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县能够及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予以受理,并能够依法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开展工作,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上级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为高效、准确、及时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不存在干预和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行为,行政应诉能够按有关规定出庭应诉。
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成效
(一)突出统筹协调,以法治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设在司法局优势,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牵头推动召开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编制工作要点,督促做好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法治培训促提升。广泛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为政务服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组织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学习了《宪法》、《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完善促改善。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执法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严格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四)加强法治监督,监督明晰促规范。围绕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运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监督。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效有序推进。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开通12348热线电话咨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在10村11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预约法律服务;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确保法律援助律师每周值班一天,全年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一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2件12人。
(六)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进一步深化诉调、检调、访调、劳调对接多元调解机制,全年办理诉前、诉中调解案件6件。
(七)以疫情防控为主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大箐山县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作为法治宣传的重中之重,以大箐山县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构建“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营造法治箐山良好舆论氛围。抓住关键问题和关键节点,结合普法工作特点,瞄准宣传节点,积极开展普法系列活动。通过线上普法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平台、MAKA、H5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与线下条幅、普法宣传单、电子屏、村村通广播、电视专栏、流动宣传车、社区法治宣传音箱等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做好《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虽然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清醒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因行政区划和机构改革等原因,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均衡;在解决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偏低、服务基层执法能力提升上需要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依法行政培训、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继续提高。
九、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配合抓,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大 箐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