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县林草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林草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机构及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相关人员职能职责,确定了目标任务,切实加强了我局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了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
(二)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一是强化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党员大会及党小组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亲自主持学习会,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局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等有关决定,局党组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大箐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学法制度》,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推动林草干部崇尚法治、维护法治,学法考试合格率100%。
三是督促相关站室相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重要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四是完善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了局党组会、局办公会会议等决策程序,完善了《大箐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等机关工作制度,推进林草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在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16份案件,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由于执法大队撤销,目前由我局5名行政人员执法,2人申报行政执法证,储备行政执法人才,确保林草局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思维需要进一步强化。在依法行政实际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不强,在实践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林草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林草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较少,续借力不足,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林业生态安全。
(三)普法宣传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主要通过传统的广告、横幅、手册、广播等,对于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够,运用新媒体进行林草行业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增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5年工作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抓实林长制,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到林长履行责任和具体行动中,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抓铁有痕的精神,系统做好森林资源保护。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执法力度。一是完善森林督查图斑技术外业核实与行政执法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同步开展图斑核查、案件查处等工作。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争每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推进行刑衔接运行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林草违法案件线索通报、证据移交、联合执法等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大普法宣传,打造法治氛围。结合“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林草领域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配套部门规章的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坚实站稳群众立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林业普法内容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频共振”,加强林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普法时效性和精准度,努力讲好林草法治故事、传播林草声音,提高群众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增强公众自觉学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