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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大箐山县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16:02来源: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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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箐山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带领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大箐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展开,召开二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中共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调整中共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及协调小组成员名单,会后制定出台《中共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大箐山县2024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中共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大箐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

二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巩固我县年终述法工作成果。推进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按照《关于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2024年度年度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部署,组织各部门、单位进行自检自查、梳理佐证材料并形成督查情况,进行上报。并组织全县各部门完成法治督察平台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全面统筹谋划,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24年度大箐山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制发2023年度大箐山县法治政府报告后,呈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大箐山县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示。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进行了全面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违法执法现象。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决定,进行了审查,确保执法决定的合理性、适当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在自查阶段,全县共计自查行政处罚案件93件,行政检查案件36件。在抽查阶段,共计抽查卷宗112本,其中通过省执法监督平台线上评查案卷数92本;通过查实体卷线下评查案卷数20本;合格案卷数112本,确保执法决定的合理性、适当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同时,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量,举办多次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能力,确保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效执行。截至目前,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4次,对行政复议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确保案件的合法性、标准性、准确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升办案质量。2024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原决定4件,撤销原决定0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六是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政企沟通渠道、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全省政法机关依法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清理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商沙龙”宣传活动13次,围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宣传活动12次,移风易俗宣传活动4次。主要深入辖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结合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在日常经营中的法律需求,及时填补企业对相关法律问题及营商政策、法规条例的存在的空白,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加强企业廉洁诚信意识。

(二)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制定印发《大箐山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大箐山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县各单位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安排,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法律七进”要求,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动员全县普法力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充分发挥线上宣传覆盖面优势,利用“大箐山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大箐山普法”抖音号,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推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持续提升社会知晓度、认知度、参与度,不断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在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角等阵地,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40余场次,开展普法讲座1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册2万余册。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在“大箐山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通普法专栏,并创作了“大家都来学法典”、“诗朗诵”、“三句半”等形式的普法节目通过专题宣讲、集中普法、以案释法等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

二是继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实“法律明白人”培养选、育、用、留四大环节,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积极培养女性“法律明白人”。组织全县21个村(社区)35名女性“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通过女性“法律明白人”带头作用,向广大社区、农村妇女解读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强妇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呼吁更多女性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依托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明白人”骨干向其他“法律明白人”分享经验,做到层级培养,共同进步。截至目前,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10人。

三是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扩大法治宣传辐射范围,利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讲述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结合“文化进乡村”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作、展演、观看法治文化作品,将法治融入文艺,送进万户千家。持续推动法治文化共建共享,在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角等阵地,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县司法局创作的普法三句半《大家都来学法典》和音乐快板《大家都来学宪法》,多次在市、县基层汇演。2024年,在永翠河畔新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公园一处。

(三)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面落实“1244”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工作体系。持续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假日不打烊调解有温度”、“解民忧纾企困法律服务万人走基层”等专项活动和设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等载体平台,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作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大集(广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及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生态保护、卫生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是完善“三所一庭四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以基层司法所为聚点,加强了与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庭、综治中心、网格中心、人民调解中心、非诉讼解决中心之间沟通联系,着力推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化解等“一站式”服务,在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等方面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建设协调、联动、共治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充分利用“三所一庭四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优越性,推出了“线上调解+异地联动”矛盾纠纷调解方式,对矛盾纠纷调解双方或单方不在辖区内的情况,利用人民调解平台、微信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调解,统筹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实现异地联动,调解了多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

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400件,成功调处2120件,其中司法确认85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利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信访案件。

(四)有序开展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

一是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制定《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2024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3名,其中缓刑22名,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1名。本年度接收矫正对象13人,解除矫正对象9人。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实行流动社区矫正对象跟踪管理,避免托管漏管事件发生。扎实做好“五一”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管理,严格依法履行请销假手续。在节前走访及教育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五一”假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监管规定,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禁止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管理,严格依法履行请销假手续,对符合规定确有外出必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前做好审批报备工作。“五一”节假日期间,按照省局及市局要求,做到每日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视频2次,在社区矫正群发送定位照片2次。节假日期间没有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暨“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入户走访,建立台账,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挥政府关心和社会关爱作用,帮助他们解决“过节难”等问题,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情况摸排和风险评估,充分运用“1253”工作法,全面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加强安置帮教对象信息动态管理,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6人,衔接率100%,帮教率不低于95%。

(五)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深入践行“办事不求人”承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服务范围,实行法律援助先行受理制度,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接待环境,接待场所内设立公示栏,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在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多进展,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让人民群众在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中不断提高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5次,发放便民卡、普法宣传资料450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3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法院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7人次,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6件次,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35人次,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件。

二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工作理念上明确定位,在管理服务上完善机制,初步形成了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全领域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服务大众、惠及民生、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实现了大转变。截至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126人次,电话法律咨询28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16次,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专项活动16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便民卡5000余份。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有的执法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前未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行政执法文书缺项、漏项,履行告知义务不清晰。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对法治建设认识不够深入,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缺乏亲自安排、亲自抓的意识。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明显。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用法,压实法治责任

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法治专题会议6次,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法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

(二)推动普法创新,营造法治氛围

1.打造“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打造“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开通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账号,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法治资讯等内容,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2.开展特色普法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普法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市场监管、消协等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在“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禁毒知识讲座、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展示毒品仿真模型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禁毒知识,增强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结合民俗文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元素融入传统节日,让群众在享受节日氛围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党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作为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的重要内容。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筹备工作。围绕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完善述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专题述法工作,增强“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职责意识。

(三)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做好法治政府年度报告提请审议和报告公开工作。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做实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和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力度,将监督结果作为评价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激励和约束执法行为。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在健全完善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均衡发展上下功夫,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开展好“法律援助惠民生·为农民工办实事、为残疾人办实事、为妇女办实事、为未成年人办实事、为军人军属办实事”等系列活动,完善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大执业监管力度,做实律师和律所评级评价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五)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常态化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巩固拓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明白人普法典”等专项普法活动成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活动,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动态管理,适时举办全县“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加强重点对象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普法、菜单式普法。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氛围。

(六)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加强涉黑涉恶涉邪教刑释人员、社矫对象教育转化,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防止极端案事件、涉政风险失泄密事件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推进“三所一庭四中心”衔接联动,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继续开展好“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叫响“假日不打烊、调解有温度”调解品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持续开展“千案大评查”活动,坚决杜绝社矫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深化联合帮教“双延伸”活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心理适应社会、生活融入社会、就业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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