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组织领导,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6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财政大讲堂”等形式,实现全员法治培训覆盖率100%。强化法治思维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财政管理行为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4份,修订文件1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零基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
围绕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检查2次,整改问题32个,整改率100%。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强化财会监督体系,开展财务业务指导工作,对资金拨付科目、凭证装订、附件材料及发票等方面进行指导。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实现行政职权事项“应认尽认”。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简化流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公示制度,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
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部分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理解不深,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知晓度有待提高。原因在于普法资源整合不足,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未能精准对接不同群体需求。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弱,执法程序规范性需加强。主要原因是执法培训机制不健全,案例指导和实战演练较少,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财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仍有漏洞,风险预警机制不够完善。根源在于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协同性不足,对新兴领域的监管手段滞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用法,压实法治责任
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法治专题会议2次,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二)推动普法创新,营造法治氛围
组织“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形式普及财政法规。创新“法治+业务”培训模式,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普法品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行“案例教学+模拟执法”模式,提升实战能力。
(二)完善制度机制,防范财政风险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强化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健全财会监督协同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
(三)强化执法规范,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创新举措,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我局将持续巩固法治建设成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