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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关于划定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16:49来源:大箐山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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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2023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定如下:

1.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5分;

2.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报考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

4.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划定最低分数线,若加试科目成绩为零分,不允进入面试。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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