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将本次评价内容做出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大箐山县带岭镇
项目总投资:12211.17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扩建1台64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房及其相应配套系统;改造DN300-DN200 一级网沟长约900米;改造DN350-DN100 二级网沟长约4000米;扩建换热站14座,改造81 栋楼内立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彪
联系电话:0458-3439306
邮箱:dqsgrfwzx@163.com
地址:带岭区育林路6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山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宝臣
联系方式:18324667777
邮箱:854228556@qq.com
(四)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app-editor/ewebeditor/uploadfile//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带岭区育林路6号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