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24]1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审核,以下347名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我县第一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其中包括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人(姓名:刘颖),共计686,982.00元(高校毕业生补贴2196.00元)。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可向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458-3438668。
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