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中关于就业见习补贴相关规定,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对带岭镇卫生院、朗乡镇卫生院见习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以下3名人员符合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对以下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58-3438668

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中关于就业见习补贴相关规定,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对带岭镇卫生院、朗乡镇卫生院见习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以下3名人员符合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对以下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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