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箐山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大箐山县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到大箐山县中小学任教。结合我县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5年大箐山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大箐山县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岗位:
大箐山县带岭小学美术教师1名;
大箐山县达里小学数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
大箐山县朗乡小学数学教师1名、语文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二、招募教师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招募的银龄教师不应在原退休单位讲学。
三、招募教师的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市教育局统筹领导,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启动2025年公开招募工作。
1.发布公告。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招募信息,并将招募公告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2.广泛动员。县教育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银龄讲学计划”相关政策,特别是面向近五年退休的教师,力争做到宣传全覆盖,积极引导更多优秀退休教师加入银龄教师队伍。
3. 自愿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符合选聘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近6个月体检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报名。
4.资格审核。县教育局根据讲学教师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遴选(遴选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必要时增加模拟上课、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并报伊春市教育局审定同意。
5.公示公布。招募讲学教师名单经伊春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在县教育局公众号上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在县教育局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
6.签订协议。县教育局与拟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7.上岗任教。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五、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1.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发放,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
2.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要求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岗位分配,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满,做好离岗工作交接。受援学校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箐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永军
咨询电话:0458-3439705、15094599311。
附件:大箐山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
大箐山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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