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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箐山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2024年大箐山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09:52来源:教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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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大箐山县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到大箐山县中学任教。结合我县学校实际需求情况,现将2024年大箐山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大箐山县面向社会计划招募优秀退休教师:

大箐山县带岭中学美术学科教师1名、大箐山县朗乡中学数学学科教师1名、大箐山县带岭小学科学学科教师1名、大箐山县达里小学综合实践学科教师1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大箐山县内、外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或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比赛获一等奖的教师优先。

3.教学成绩突出,得到学校及社会各界的认可。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5(含)周岁以下的退休教师优先。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退休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要根据选聘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协助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按年人均2万元标准发放落实,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以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外县市银龄讲学教师原则上应生活在大箐山县。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各选聘学校要关心关爱银龄讲学教师,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大箐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自愿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8月26日止。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和应聘材料(含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符合选聘条件的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大箐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教育局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遴选考核。遴选一般采用教学业绩考核和面试方式,必要时增加模拟上课、笔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教育局组织开展体检及考察工作。

5.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箐山县政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双向选择意向,各选聘学校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

7.上岗任教。选聘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六、考核管理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需按协议履行讲学义务,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选聘学校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和在编教师一同进行学年考核,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问责,直至解除协议,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协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箐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永军

咨询电话:0458-343970015094599311

附件:2024年大箐山县“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

大箐山县教育局

2024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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