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黑财指(农)【2025】189号)7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黑财指(农)【2025】190号)67万元,共计到账资金141万元,经县政府批复,决定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万元用于实施2个项目,一是计划使用139.59万元,用于大箐山县朗乡镇牙签生产线项目,二是计划使用1.41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0458-3439605/12317
受理单位:大箐山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电话: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康安街1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