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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带岭镇100012-01-03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

《大箐山县带岭镇100012-01-03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18:10来源: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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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3    来源: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规划管理法治化,提高公众对规划参与和监督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具体要求,现将《大箐山县带岭镇100012-01-03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大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望关注、关心大箐山县建设的朋友积极参与,登录我们的网站,解读规划方案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一、大箐山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cdqs.gov.cn/

二、公告时间:2025年1113日至20251215

三、联系单位: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四、地址:大箐山县带岭镇大兴小区7号楼

五、邮编:153106

六、电话:0458-3439620

七、E-mail:dlgtzyfj@163.com

    特此公告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     



大箐山县带岭镇100012-01-0306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 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大箐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其他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文本中强制性条文,不得擅自改变。本规划文本中条文黑体加下“____”条文为强制性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用地范围内规划与实施规划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伊春市大箐山县,规划用地东侧为现状沟渠、坡地,用地南侧为大箐山县带岭中学,用地西侧为现状林地,用地北侧为现状道路。建设用地面积为6246.72平方米。

第二章 土地使用与用地控制

用地性质

本用地依据大箐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上位规划确定为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用地规模

规划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6246.72平方米。

第三章 用地现状

规划用地位于伊春市大箐山县,规划用地东侧为现状沟渠、坡地,用地南侧为大箐山县带岭中学,用地西侧为现状林地,用地北侧为现状道路。交通位置优越,周围配套设施齐全。场地内现状为林草种植物,地形略有起伏。

第四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

规划对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

确定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

地块内建设除须满足本规划地块控制指标的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规范。

第五章 建筑物控制

建筑间距控制

地块内所有建筑的间距必须满足黑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23/T744-2004)中相关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消防、交通、工程管线敷设及卫生条件等要求,符合有关建筑规范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 建筑后退控制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和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要求。

规划地块内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第六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 道路系统

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应符合地块控制图则的规定。

第十道路用地

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分为车行道、硬地铺装。

第十道路竖向

道路竖向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形、防洪防涝、街坊排水和工程管网的布线等要求,道路纵坡应尽量保证在0.3%—3.0%之间。

第七章 防灾工程规划

第十 消防工程规划

地块内建筑设计必须符合防火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第十 抗震减灾规划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之规定,项目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地震特征周期0.35s,建筑场地类别Ⅱ类。

第八章 附则

十六 文本的法定效力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定效力,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十七 规划的解释权

本规划由大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由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八 规划实施

本规划报送审批前,大箐山县人民政府应依法将本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本规划自大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类别名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出入口方位

配套设施

100012-01-0306

080701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6246.72

0.7

30

≥30

15

东北

注:

1.用地面积以土地实测为准。

2.地下建筑面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审批为准。

3.建设项目区域与周边现状关系应满足环保、卫生、住建、消防等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经上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图中建筑退让线所示的退让距离为最小值,沿基地边界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应符合消防、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5.未尽事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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