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4〕11号)、《关于确定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34号)文件精神,拟开展我县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经大箐山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1979年12月前出生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男性年满55周岁(1969年12月前出生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身份证年龄与档案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2196.00元(每月183.00元)执行。
三、申报材料(自带档案袋)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与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身份证、社保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户口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4、实现灵活就业的单位证明1份(由灵活就业用人方出具,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时间、电话等信息,并附本人工作照1份);
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
6、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加按手印。(因个人原因本人无法到场办理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提供领取补贴人员手持身份证及个人承诺书照片打印件);
7、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202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9、提供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截图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地点
带岭镇:本地户籍人员到行政大厅一楼办理(2023年度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找上一年度申报社区工作人员办理)。
朗乡镇:本地户籍人员到工资科大楼401和406室就业窗口办理(以《就业失业证》里的所属社区为准)。
五、申报时间
带岭镇: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未来申报人员,可以在2025年初继续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通知为准)。
朗乡镇:申报时间待定。
六、不享受补贴范围
1、死亡人员;
2、财政供养人员;
3、公益性岗位人员;
4、已注册营业执照的法人、董事、股东、监事、财务等所有与企业注册信息相关联职务的;
5、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6、正在服刑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7、享受补贴已满5年人员;
8、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
9、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七、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不在本地的,到其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申请补贴,大箐山县不予受理。
2、符合申报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当期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未申请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的,视同放弃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待遇。
3、“45、55”人员享受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60个月。
4、个人承诺书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用工证明(用人方出具的证明)必须真实,并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电话,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资格。并返还已享受的全部资金,严肃追究相关提供虚假材料人员的责任。
5、本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医保卡)一定要成功开通银行功能,如未开通导致不能接收补贴资金的,后果自负!
大箐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