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分管审计局。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政府机关日常事务,应急事务、城镇防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发展和改革、招商引资、财政、金融财税、人社、统计、外事交往方面工作。负责本战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服务类企业。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群团组织(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文联)、老促会、关工委,各民主党派、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兴安岭风电公司、龙源风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