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政府机关日常事务、外事交往、应急事务、城镇防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信访维稳、发展和改革、招商引资、财政、金融财税、人社、统计方面工作。负责本战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服务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