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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03 00:00:00 来源:人大办公室 访问量: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国防动员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推动国防动员法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5月下旬人大社会建设委,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国防动员法的施行,对于不断增强国家战争潜力,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坚持对照法律、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听取汇报 、座谈、实地现场察看等方式,较为全面的了解《国防动员法》在我县贯彻实施的现状,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达到了执法检查的预期目的。

二、我县贯彻实施《国防动员法》的基本情况

一是国防动员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县及时按照《国防动员法》相关规定,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常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政委为副主任,宣传部、发改局、住建局等相关机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国防动员委员会,并对人防、政治动员、交通战备等各职能办公室,以及财政、卫健等其他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详细明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职能办公室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完善机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力量不断线、领导力度不衰减。注重强化顶层筹划,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十四五规划,将国防动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将国防动员设施建设纳入县政府建设规划,统建统管,形成了抓建合力。

二是国防动员宣传方式方法不断丰富。我县把《国防动员法》及配套法规纳入党政班子会前学法,纳入县委党校学习培训内容,“八一”节日前后,组织四大班子集体过“军事日”,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广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弘扬革命先烈丰功伟绩,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去年以来,先后悬挂横幅50余条,制作板报20块,发放传单50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30台次。举办了清明网络“致敬英烈”、烈士公祭仪式、“小兴安岭抗日斗争史和林区开发建设史”专题讲座、红色收藏品展览、抗日战争胜利纪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哀悼、国防知识宣传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国防动员工作热情。

三是国防动员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新建的县应急管理大楼预留1100平方米供民兵训练基地联建共用,投入40余万元更换国防动员办公设施,购置战备器材,为人武部修建办公用房1016平方米。加大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张子良纪念馆、抗日英烈纪念园、光植公园、秀岩桥、抗联遗址、吴玉光夫妇墓等驻地红色资源形成体系,子良路、拥军路成为特色街区,大箐山县被列入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投入12万元购买训练器材,制作作战沙盘地图,更换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大幅改善了训练条件和动员指挥效率。将人防工程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资金建设人防工程。建立健全了警报维护管理档案,做到了警报维护管理部门、人员和责任三落实,并定期对警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使警报设备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四是国防动员应急能力不断提升。按照国防动员任务需求,坚持紧紧围绕“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根本职能,对民兵预备役队伍,突出能力“对口编”,着眼需求“科学编”,党员、退役军人比例、专业对口率等指标均达标,做到了未经培训就能上岗,出手就能发挥作用。修订完善了国防动员预案,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快速高效实施动员。每年组织民兵进行不少于12天的手榴弹投掷、轻武器射击、森林灭火任务行动训练和抢险救灾综合演练等课上集中训练,民兵预备役应急能力逐年提升。在9.18纪念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牢记历史,增强危机意识、国防意识,结合纪念日开展防空知识宣传,使群众了解和掌握预警、空袭和解除的基本常识,提升群众空防能力。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县政府在贯彻实施《国防动员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通过检查仍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国防动员认识有差距。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相对和平的环境之下,广大干部群众对战争存在麻痹思想,普遍认为战争是“未来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没有把国防动员工作放在应有高度,在工作力量配备、明确工作职责方面重视不够,导致工作力量不强,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达不到国防动员工作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国防动员法》的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一般认为国防动员就是平时服兵役、战时筹粮筹款等,对《国防动员法》明确的担负国防勤务、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等相关规定知晓度很低。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还把贯彻《国防动员法》片面地理解为是军事机关的专门职责,与自身关系不大,对国防动员的使命感、责任感不强。

二是人防工程配套设施落后。所有防空洞仍处于毛洞,建成后未进行安全性能评估,未进行装修,内部没有配套的应急生活物资、设施和防护器材,当前,还不具备使用条件。城区内无人防工程,不利于人员快速疏散隐蔽。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执法检查中了解到,工作人员主要靠兼职且流动性大,加上国防动员工作牵涉党、政、军等部门及社会团体,动员对象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导致兼职人员精力不能集中、工作不能聚焦。经检查发现,部分国防动员工作岗位对人员的专业需求没有得到较好保障。

四、贯彻实施《国防动员法》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防动员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国防动员的责任感。县政府要把宣传贯彻落实《国防动员法》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力求达到宣传效果。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自觉将国防安全贯穿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抓好《国防动员法》的宣传贯彻,要着重抓好各类人员对《国防动员法》的学习,熟悉掌握国防动员工作的基本内容,让广大群众知晓自己在国防动员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能职责,不断健全完善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能职责,切实配备好工作人员,强化兼职人员的责任,切实把身份和职责都要兼起来,不能导致工作断档脱节。

三是加强军民融合建设力度。采取吸引利用社会资金对防空洞等人防工程进行维修维护,同时对新建设工程项目加大人防功能配套设计。统筹考虑经济和国防建设需求,真正把国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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