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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人大常委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检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1 00:00:00 来源:人大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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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对全市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安排,大箐山县人大对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査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箐山县残疾人基本情况

大箐山县共有残疾人4201人,其中视力残疾437人,听力残疾355人,言语残疾59人,肢体残疾2040人,智力残疾358人,精神残疾896人,多重残疾56人。

二、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做法

《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这些年来,尤其是“十三五”以来,在省、市、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县人大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对残疾人工作领导,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力度。

(一)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完善残疾人组织建设,为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对于残疾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残工委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二)深入开展残疾人优惠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人大一直把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悬挂条幅、网络媒体等作用,开展专项宣传、法律讲座等,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一是组织好政府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活动,把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无障碍等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作为重中之重。二是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 “爱耳日”等残疾人节日,组织残联干部、残疾人专干、残疾人认真学习《残疾人保障法》,使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能够熟悉并运用《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把《残疾人保障法》作为“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地把《残疾人保障法》送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送到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手中,使《残疾人保障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宣传,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为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今后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思路

为全面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期间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营造全民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使《残疾人保障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残疾人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县人大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和指导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用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弱势群体,为残疾人多开“小灶”,多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等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的功能定位要清晰,布局要合理。注重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源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行业的运营与管理,丰富为残疾人服务的手段和载体,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等优惠政策。对残疾人就业上岗、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等情况的检查,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作为切入点,把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作为着力点,把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作为战略着眼点,通过扎实的工作,给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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