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年9月8日
答复时间:2026年9月9日
来信内容:大箐山县带岭镇铁南社区1号楼1单元居民反映:单元内一楼台阶破损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反映人未与相关部门联系,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维修。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答复意见: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联系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现场查看核实,发现该楼居民已自行维修。经与业主协商我单位给予维修物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