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年7月5日
答复时间:2026年7月10日
来信内容:大箐山县朗乡镇居民反映:不明人员在“渔码头海鲜”门前违规私挖污水井,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诉求: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禁止居民私挖污水井。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朗乡城管大队
答复意见:朗乡城管大队在知悉反映人诉求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现私挖污水井的商户已经停止违规行为,并已将私挖路面回填,恢复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