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年5月11日
答复时间:2026年5月15日
来信内容:大箐山县朗乡镇居民反映:2025年朗乡镇政府在南街花园楼1—3号楼南侧种植绿化树,近期发现丢失多颗树,未联系相关部门,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止树木丢失。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朗乡镇人民政府
答复意见:经过向朗乡镇乡南社区工作人员咨询得知:树苗丢失已报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社区已对该区域种菜居民进行了沟通,种菜的居民已将蔬菜移除,并恢复了土地。感谢您的日常监督,我镇将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对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