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年1月18日
答复时间:2026年1月23日
来信内容:居民来电反映:1月17日在大箐山县朗乡镇翠花10号楼“鑫馨源超市”,购买1瓶美汁源青提葡萄口味饮料,花费4元,
生产日期是2025年3月26日,保质期是9个月,该商品已过期,诉求:要求依法进行赔偿。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意见:您好,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于1月23日对铁力市朗乡鑫馨源超市销售果汁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