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5年9月19日
答复时间:2025年9年23日
来信内容:大箐山县朗乡镇东胜社区居民来电反映:其预要办理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办理,大箐山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告知需前往朗乡镇开具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
明,其不清楚具体应前往镇里哪个部门办理,诉求:希望朗乡镇相关部门尽快给予回复。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朗乡镇人民政府
答复意见:现朗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沟通,并在电话中告知了您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