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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反映咨询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3-09-27 14:35:00 来源:大箐山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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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3927

答复时间2023927

来信内容:居民反映2023年8月28日突发阑尾炎在黑龙江省南岔结核医院急诊入院进行手术治疗,缴纳押金10600.00元,住院四天共计花费14203.10元,出院后费用单显示统筹金额5100.00元,诉求: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希望有关部门准确解答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医保局

答复意见:城乡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为70%,一级医院为90%,统筹基金支付(即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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