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3年9月27日
答复时间:2023年9月27日
来信内容:居民反映2023年8月28日突发阑尾炎在黑龙江省南岔结核医院急诊入院进行手术治疗,缴纳押金10600.00元,住院四天共计花费14203.10元,出院后费用单显示统筹金额5100.00元,诉求: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希望有关部门准确解答。
答复单位:大箐山县医保局
答复意见:城乡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为70%,一级医院为90%,统筹基金支付(即医保报销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