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松劲,矫正管理不停步。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防控工作,大箐山县司法局强化举措,严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疫情期间,县司法局利用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集中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黑龙江省司法厅疫情防控法律指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帮助矫正对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司法局要求矫正对象争做网络正能量的引领者,通过互联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向家人、亲友传递权威的疫情、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恐慌、不哗众取宠,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依法防控工作氛围。
“点名”教育,灵活报告方式。
为防止疫情期间部分矫正对象“钻空子,打擦边球”,借不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之机私自外出或出现其他违规违法情况,司法局工作人员对重点年龄段的严管对象进行重点“点名”,适时通知矫正对象到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签订《疫情期社区矫正对象承诺书》。针对有思想波动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逐人谈话,确保个人和社会的安全。
疫情突发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大箐山县司法局将继续努力创新方法、科学管理,确保在疫情期间,矫正执法不松懈,防范管控更务实,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