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箐山县城镇供水价格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民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启动了县域内城镇供水价格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拟定《关于制定大箐山县域内城镇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15日,共收到群众反馈意见0条,共采纳0条。。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