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发改局拟于2026年5月中旬召开制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对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制定大箐山县域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由县住建局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人员5名,由县发改局邀请。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大箐山县融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3.热心和关注重要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6日17时结束。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楼123室)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或《听证会旁听报名表》及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咨询电话:0458-3436994。
五、其他说明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