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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9 14:05:18 来源: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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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发改局拟于20265月中旬召开制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对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制定大箐山县域内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由县住建局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人员5名,由县发改局邀请。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大箐山县融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3.热心和关注重要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1617时结束。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楼123室)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或《听证会旁听报名表》及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咨询电话:0458-3436994

五、其他说明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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