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初,民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联合大检查。联合检查过程中,依据大箐山县朗乡松鹤居养老院提交系统的消防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资料对现场进行了核对,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提交系统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资料存在不符的问题,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等规定,大箐山县朗乡松鹤居养老院已不符合消防验收备案条件,现撤销该工程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文号:黑(伊)(大箐山)消备凭〔2024〕第0001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8-3639603
邮寄地址:大箐山县带岭镇顺发路24号
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