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大箐山县带岭镇
项目总投资:12211.17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扩建1台64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房及其相应配套系统;改造DN300-DN200 一级网沟长约900米;改造DN350-DN100 二级网沟长约4000米;扩建换热站14座,改造81 栋楼内立管。
二、公众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7LIdqXQmN6mwajyBtQe-A 提取码: knq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建设单位人员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电话:0458-3439306/1832466777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彪
联系电话:0458-3439306
邮箱:dqsgrfwzx@163.com
地址:带岭区育林路6号
环评单位:黑龙江山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宝臣
联系方式:18324667777
邮箱:854228556@qq.com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