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箐山县带岭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及《带岭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内容之规定,我局对未缴纳租金及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承租人,多次电话告知、发送催缴通知书催缴拖欠租金及腾退房屋,截止2025年9月末仍有部分承租人拖欠租金及拒不腾退房屋。现予以通告,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拖欠租金人员将拖欠租金缴至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银行开设的账户,缴款账号为:0909023709200056922。不符合条件人员到所在社区办理房屋腾退手续。对逾期仍未执行者,我局将根据《大箐山县带岭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及《带岭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内容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大箐山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地址:机关二号楼406室,电话:0458-3439601。
附件:欠缴租金及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数据截止到9月末)
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公租房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