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自然闲置发〔2024〕1号
铁力市天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铁力市自然资源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307812019B00067,地块四至东为半圆河、南为半圆河、西为松乐园小区、北为半圆河,面积为12692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10月8日前。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地块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涉嫌为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地块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地块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中威联系电话:17845561199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