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自然闲置发〔2024〕2号
伊春市壹品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铁力市自然资源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2307812019B00209,地块四至东为空地、南为吴宝娟住宅、西为劳保院、北为鱼池,面积为985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前。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地块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涉嫌为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地块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地块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中威联系电话:17845561199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