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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0 09:49:39 来源: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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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大箐山自然资源非公证继承(2024013

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团结社区翠河小区29号楼C-3车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张永江(被继承人)。张永江(被继承人)于20171211日死亡。现(继承人)张彬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60天内向大箐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箐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458-3439645)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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