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章第七十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现将大箐山县2023年1-12月份医疗保障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