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大箐山县发改局发布“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明白卡

发布日期:2024-06-06 17:00:43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总体部署,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大箐山县范围内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为了方便消费者了解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的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伊春市商务局发布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消费者“明白卡”6条。一、绿色智能家电

一、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即时按照省级发布政策结束公告结束活动。

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范围?

1.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8类产品。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二级能效及以上,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2.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参与方式?

1.消费者下载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通过本次政策实施的服务机构完成支付。

2.本次活动补贴可与参与市场主体各类优惠叠加。

3.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需使用专用POS机具统一支付结算。

4.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

5.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市场主体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

6.如发生退货情形,视为消费者已参与此次消费补贴活动,不可再次参与。

7.其它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市场主体。

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市场主体的门店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补贴额不超过1000元。消费者通过单一服务机构仅可享受一次上述政府补贴。

五、参与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活动的市场主体都有谁?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咨询电话

1

伊春市带岭区万合购物中心

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大兴小区(118号)

18645817070

2

伊春市带岭区智家电器商店

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翠河小区B4号楼

13846639560

3

大箐山县朗乡海尔专卖店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中心街6号楼

137048500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