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决定自5月起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集体资金方面。重点整治私设“小金库”、监守自盗、坐收坐支等问题;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作为国有资金管理或存入个人账户等问题;挪用、截留专项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金或者款物,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等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问题;以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问题;白条入账等集体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其他违规问题。
2、集体资产方面。重点整治未签订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违规出售(租、借)集体农业基础设施、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问题;无偿占有或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资产处置不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手续等问题;其他违规管理处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问题。
3、集体资源方面。一是对于集体机动地、新增资源发包,重点整治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签订探头合同,机动地发包合同超过法定承包期、本届理事会剩余任期等违规发包问题;二是对于新增资源收费,重点整治收费标准低于所享受的政策补贴额度加当地土地流转市场平均价格30%,收费标准未经过民主程序或报镇级人民政府审批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等其他问题。
四、其他方面。重点整治集体资源发包、项目招标采购、较大数额资产处置等事项未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问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458-3439605
举报邮箱:dqsnyncj2023@163.com
三、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大箐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